致尚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9:50:43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9 日。
2、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4 人(调整后);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67.3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30%。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6.7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98%。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0.6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2%。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78 元/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78 元/股(调整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67.37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868.10 万股的 1.3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6.7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5.7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0.64 万股,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868.10 万股的 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4.2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7.18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7.18 元/股。
(五)授予对象:
1、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95 名,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126.7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868.10 万股的 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5.72%。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陈和先 董事、副总经理 65,875.00 3.94% 0.05%
陈丽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431.00 2.71% 0.04%
张德林 财务负责人 31,802.00 1.90% 0.02%
小计 143,108.00 8.55% 0.11%
核心骨干以及子公司管理人员(92人) 1,124,192.00 67.17% 0.87%
合计(95人) 1,267,300.00 75.72% 0.98%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95 名,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40.6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868.10 万股的 0.3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4.28%。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股) 的比例 的比例
陈和先 董事、副总经理 21,125.00 1.26% 0.02%
陈丽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569.00 0.87% 0.01%
张德林 财务负责人 10,198.00 0.61% 0.01%
小计 45,892.00 2.74% 0.04%
核心骨干以及子公司管理人员(92人) 360,507.90 21.54% 0.28%
合计(95人) 406,400.00 24.28% 0.32%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时间安排
1、有效期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i)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ii)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iii)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iv)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限制性
排 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 30%
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 30%
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 40%
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i)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ii)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iii)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iv)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