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7:47:09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由 65,255,922.10 元(含税)调整为 64,831,712.10 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42,100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
652,559,221 股调整为 648,317,121 股。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
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 10 股派 1.00 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94,408,089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 41,848,868
股,即以 652,559,221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 1.0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65,255,922.1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
二、调整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42,1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46,090,968 股,因此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 648,317,121 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64,831,712.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