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7:24:54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7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吴春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
春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暨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生效,辞职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到公司监事宋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
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宋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暨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吴春华女士、宋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持有公司 5.07%股份的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后附个人简历)、于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后附个人简历),上述提名事项分别经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宋波先生、于尧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4 日
附件:
宋波先生简历
宋波,男,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锦州港务局运输公司材料供应部部长,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经理(主持工作)、
工会主席。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公司监事。
于尧先生简历
于尧,男,1991 年出生,大学学历。2014 年 12 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发银行
沈阳分行市场部客户经理,北京祥云门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市场部客户经理,上海奈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场部客户经理,上海虫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现任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