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8:10:40
证券代码:301595 证券简称:太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1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石正兵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提出的书面临时提案中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产品,同时满足新增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要求;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
股东石正兵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提出的书面临时提案中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
东石正兵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提出的书面临时提案中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太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