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中晟高科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8:33:52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10: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 20 号腾飞大厦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43,869,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6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941,7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2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928,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44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933,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48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0%;
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826%;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0%;
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826%;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0%;
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826%;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0%;
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826%;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2%;
反对 2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933%;反对 2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
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719%;反对 29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7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4%;
反对 29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076%;反对 29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81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50%;
反对 2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8%;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826%;反对 2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6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6%;
反对 2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8%;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183%;反对 2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67%;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
反对 29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719%;反对 29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3,57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
反对 29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