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8:42:54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25-03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8 号总部办公楼 3 楼会
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3 人,代表股份 391,231,0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52,517,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39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 人,代表股份 38,713,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21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468,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4%;
反对 7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9%;弃权1,00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22,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10%;反对 7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21%;弃权 1,00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6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158,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1%;
反对 1,0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0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1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78%;反对1,0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1%;弃权1,0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24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467,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2%;
反对 7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1,0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2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96%;反对 7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63%;弃权 1,0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4,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46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7%;
反对 75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弃权1,0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20,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51%;反对 75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76%;弃权 1,0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13,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1%;
反对 2,2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1%;弃权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68,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94%;反对 2,2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05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58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3%;
反对 7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9%;弃权8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3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80%;反对 7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561%;弃权 8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3,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464,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6%;
反对 7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弃权1,0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1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37%;反对 7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94%;弃权 1,0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5,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6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
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347,145,082 股回避表决。
反对 2,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27%;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97,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54%;反对 2,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227%;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347,145,082 股回避表决。
同意 41,902,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74%;
反对 2,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70%;弃权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02,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74%;反对 2,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070%;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584,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2%;
反对 7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4%;弃权88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3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59%;反对 7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48%;弃权 88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7,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