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华鹏飞: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8:55:29
1
证券代码: 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 (2025) 05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 下午 15: 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 15—9: 25, 9: 30—11: 30 和下午 13: 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 15 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5: 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
业上城(南区) 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
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倩女士主持。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48名,代表股份
122,694,4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3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75,81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8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3名,所持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3,618,6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3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共计243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18,622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6439%。
7、 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29,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947%;反对7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9%;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同意2,753,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848%;反对7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3230%;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2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767,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443%;反对82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9%;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3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753%;反对82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88%;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张京豫先生、张倩女士、张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上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女士、张超先生
为关联股东,上述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2,660,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516%;反对85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60%;弃权1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2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602%;反对85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72%;弃权1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振宇、彭天池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4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华鹏飞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