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18:34:00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刘晓春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王小伟、王银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15.00%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16.82%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610131MAE7M7G0XP
责任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刘晓春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_____________
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王小伟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_____________
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王银彬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_____________
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17 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
公司 5%以上股东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鑫宙新材”)出具的关
于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鑫宙新材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134,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82%,鑫宙新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春、王小伟、王银彬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从 25,816,014 股增加至 28,950,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15.00%增
加至 16.82%,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 资金来源
称 数(万股) 例(%) 数(万股) 例(%) 方式 的 (仅增持
时间区间 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自 有 资 金
集 中 竞 价
西 安 鑫 宙 2025/06/13 银 行 贷 款
新 材 料 有 1,228.2078 7.14 1,541.7033 8.96 大 宗 交 易 - □
限 责 任 公 □ 2025/06/17 其 他 金 融
司 其他:____ 机 构 借 款
(请注明) □
股 东 借 款
□
其他:____
(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刘晓春 1,169.8016 6.80 1,169.8016 6.80 / / /
王小伟 137.0072 0.80 137.0072 0.80 / / /
王银彬 46.5848 0.27 46.5848 0.27 / / /
合计 25,816,014 15.00 2,895.0969 16.82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增持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而采取的行
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拥有权益的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