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20:33:33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5-072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3,030,500 股(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比例 2.19%)的董事兼副总经理杨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57,625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的 0.55%。其减持计划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实施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杨伟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票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杨伟 董事兼副总经理 3,030,500 2.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数(股)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比例
杨伟 董事兼副总经理 757,625 0.55%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杨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减持主体杨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