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21:28:50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
有限公司为原告。
3. 涉案金额:10,167,236.75 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4.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
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富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案已立案审理,案号为(2025)粤 0118 民初 16160 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 原告: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811 号 701 室-34
法定代表人:陈柏林
2. 被告:广州市增城区富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心新镇恒大山水城景峰南街 1 号
自编之三
法定代表人:熊少奔
(二)诉讼机构情况
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 所在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城大道 269-1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事实与起因
原告与被告签订《广州恒大紫荆学府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工程所在地增城区中新镇坑贝村。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程结算金额为 19,664,763.60 元。
但截止到起诉之日,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广州恒大紫荆学府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款 9,497,526.85 元,仍拖欠原告工程款 10,167,236.75 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 27 条,本案工程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完工并交付被告一,应从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计算利息,
利息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现原告为维护自身中小企业合法利益,依据民法典、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筑工程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本诉,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二)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 10,167,236.75
元及利息(以 10,167,236.75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
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暂计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
2. 请求依法判决原告在被告应支付的建设工程的价款范围
内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 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8 月 6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具体内容请详见当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其他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上诉讼、仲裁案件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知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书时间
新疆经带纬路土
新疆高海通 乌鲁木齐
方工程有限公司、 运输合同
1 2020 年 6 月 工程有限公 铁路运输 2,579.42 一审阶段
北京场道市政工 纠纷
司 法院
程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强劲地 建设工程 一审已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063.52
太仓晟宇文化产 太仓市人 万元及相关利息,原告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就其
2 2021 年 10 月 基工程股份 施工合同 1,275.98
业发展有限公司 民法院 承建的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
有限公司 纠纷
受偿权。目前正在执行中
湖州诚源房地产 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
开发有限公司(上 湖州南太 理费 8.94 万元由上诉人负担。一审判决被告湖州
上海强劲地
诉人)、浙江佳源 湖新区人 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
基工程股份 建设工程
杭城房地产集团 民法院、浙 2,288.78 万元及利息损失;被告浙江佳源杭城房
3 2022 年 1 月 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 2,448.84
有限公司、浙江佳 江省湖州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被上诉 纠纷
源房地产集团有 市中级人 司、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州诚源
人)
限公司、佳源创盛 民法院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控股集团有限公 原告有权就被告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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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受
序 原告/ 被告/ 涉案金额
理/应诉通知 案由 受理机构 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万元)
书时间
司 湖州佳源广场商业 A1-1 组团(A、B、C 楼)基
坑围护工程申请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在工程
款 2,201.19 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原告已申请强
制执行。被告湖州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
产重整申请已被受理。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
执行人浙江佳源杭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