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8:05:54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口头
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
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1 号第五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相关情况做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郑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郑小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郑红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古群女士、郑小丹女士、刘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其中郑小丹女士担任召集人;
选举张文亮先生、钟凯先生、郑小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钟凯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古群女士、张文亮先生、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张文亮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古群女士、钟凯先生、张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古群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新先生、吕鹏先生、刘利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永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永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单思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 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因任期届满,杨棉之先生、林海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邢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5 日
附件 1:个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9 月出生,中专学历,初
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120,000 股,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李永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历,
中级会计师职称,于 2025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助理经理,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原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李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8,182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吕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技术工艺经理、技术支持经理、区域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部副部长、事业一部部长,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540 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刘利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
曾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项目技术员,北京云峰画院销售员,本公司市场部销售专员、市场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