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关于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5:43:40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3038 证券简称:联得转债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7 月 15 日
2、可转债赎回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4、可转债赎回价格:101.7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7%,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5、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 8 月 15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8 月 19 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8 月 7 日;
8、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6 日)可转债简称:Z 得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得转债”将按照 101.70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联得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联得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联得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得转债”,将
按照 101.70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联得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很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大额投资损失,特别提醒“联得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
转股。
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期间,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58元/股)的 130%(即 30.654 元/股),已触发“联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联得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联得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联得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联得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
行了 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
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7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39 元/股。
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5.39 元/股调整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
生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联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未发生变化,仍为 25.29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31,578,94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3.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969,538.7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030,454.27 元。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
格 已 由 原 来 的 25.29 元 / 股 调 整 为 24.17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17 元/股调整为24.0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07 元/股调整为24.0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06 元/股调整为23.9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3.96 元/股调整为
23.8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
生效。
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以截至 2024 年
7 月 6 日总股本数为基础,公司总股本由 177,748,320 股增加至 178,484,320 股。根据公司募
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
已由原来的 23.81 元/股调整为 23.7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3.78 元/股调整为23.5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58 元/股)的 130%(即 30.654 元/股),已触发“联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联得转债”赎回价格为 101.7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 2.7%;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8 月 12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