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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8:59:49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罗爱平先生、吴芳女士、张斌先生、钟长宏先生、贺必林先生
2、独立董事:白书立先生、梁健帮先生、邓文兵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朱志军先生
上述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2025-036)以及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罗爱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梁健帮、邓文兵、朱志军 梁健帮
提名委员会 白书立、梁健帮、吴芳 白书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邓文兵、白书立、吴芳 邓文兵
战略委员会 罗爱平、吴芳、张斌、钟长宏、贺必林 罗爱平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梁健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裁:罗爱平先生
2、高级副总裁: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
3、副总裁:吴芳女士、张斌先生、刘京星先生、陈万超先生、吕海斌先生、唐秀雷先生
4、财务总监:吕海斌先生
5、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爱平先生、吴芳女士、张斌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黄敏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敏龄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号码: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五、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杨德明先生、邹育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袁宇安先生、陈万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中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陈万超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袁宇安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任期届满及公司取消监事会,朱勤英女士、王珏女士、罗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中朱勤英女士、罗佳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珏女士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德明先生、邹育兵先生、王珏女士、罗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宇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46,100 股,朱勤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8,900 股。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袁宇安先生、朱勤英女士将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1、谢宋树先生简历
谢宋树,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
工程师职称。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就职于韶关发电设备厂,任设备技术员、
工程师;1993 年 5 月至 2002 年 3 月,就职于江门金霸实业公司,历任车间主任、
品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担任其信(江门)五金
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3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芳源有限总经理助理、
业务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监
事;2016 年 3 月至今,曾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运营中心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芳源新能源执行董事、经理,现任董事
长;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芳源锂能董事,并于 2024 年 3 月起担任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24 年 3 月,担任威立雅江门监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芳源循
环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宋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47%;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8,900 股,占总股本的 0.0958%。谢宋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宋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龙全安先生简历
龙全安,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广东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江
门稀土公司,历任检测中心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2002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
就职于芳源有限,历任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总工程师、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研究院有色冶金研究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全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9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51%;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8,200 股,占总股本的 0.0741%。龙全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全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刘京星先生简历
刘京星,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韶关发电设备厂实验室任主任;1993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江门金霸实业公司测试中心担任主任;2002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
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生产中心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
任芳源循环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芳源金属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芳源新能源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京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9%;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9,600 股,占总股本的 0.0587%。刘京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京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万超先生简历
陈万超,男,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6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任高级助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深圳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研发
主管;2016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研究院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芳源循环总经理以及芳源锂能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万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5%;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0,800 股,占总股本的 0.0923%。陈万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万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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