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29 20:04:2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华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杜群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于华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于华忠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杜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企业忠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
杜群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杜群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于华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杜群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马波(主任委员)、李建青、李雪、鲍明晓、丁继实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