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30 19:19:34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4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獐子岛”)拟与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投管”)、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发智创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3750 万元,海发集团出资 1912.5 万元,持股 51%;獐子岛出资 337.5 万元,持
股 9%;海大投管出资 300 万元,持股 8%;海发智创科技出资 1200 万元,持股
32%。海发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德伟、张昱、路珂均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复州湾镇
4、法定代表人:刘德伟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6691448436G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养殖;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蓄电池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日用品出租;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492,941.25
净资产 397,137.16
营业收入 60,184.56
净利润 2,615.71
10、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投资方基本情况
1、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 1 号 301、319 室
(4)法定代表人:李苏衡
(5)注册资本:3,102.6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7772962774
(7)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专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大连海事大学(持股比例 100%)。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世达街 19 号 9 层 4 号
(4)法定代表人:袁国良
(5)注册资本:1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MAEGGLDH3G
(7)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袁国良(持股比例 96%)、米泽田(持股比例 2%)、王辉兵(持股比例 2%)。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海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住所:大连市高新区黄浦路 523 号 A 座 1410-5
4、注册资本:3750 万(元)
5、经营范围: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
(万元) (%) 方式
1 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912.50 51% 货币
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7.50 9% 货币
3 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8% 知识产权
4 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200.00 32% 知识产权、货币
合计 3750.00 100% ——
拟设立公司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名称、企业类型、企业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7、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其他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设立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 3 人,海发集团推荐 2 人,海
发智创科技推荐 1 人。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 1 名。
(3)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海发集团推荐 3 名董事,
其中 1 名董事为董事长人选;獐子岛推荐 1 名董事;海大投管推荐 1 名董事;海
发智创科技推荐1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4)公司不设监事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其中海发集
团推荐 3 人,海大投管推荐 1 人,海发智创科技推荐 1 人,主任委员由海发集团
推荐的董事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5)管理层: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 1 名,由海发智创科技推荐,董事会聘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海发集团推荐总会计师和一名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交易各方共同按对应权益比例以货币或知识产权方式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大连海事大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大连海发智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一)项目合作内容
1.项目公司名称拟定为:大连海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相关公司经营期限暂定为:10 年。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3750 万元,具体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认缴出资金额 1912.5 万元,持股 51%,出资方式为货币:
甲方第一期出资 500 万元人民币,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项目公司账户,剩余出资 1412.5 万元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足。
(2)乙方认缴出资金额 337.5 万元,持股 9%,出资方式为货币:
乙方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足全部出资。
(3)丙方认缴出资金额 300 万元,持股 8%,出资方式为知识产权,以本协
议各方确认的发明专利评估值 1499.8 万元的 20.0027%进行作价出资;
(4)丁方认缴出资金额 1200 万元,持股 32%,出资方式为知识产权和货币。
其中,知识产权以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发明专利评估值 1499.8 万元的 79.9973%进行作价出资;发明专利评估值之外的出资金额 0.2 万元由丁方以货币形式认缴,
出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
(5)丙方和丁方拟作价出资的专利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授权日 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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