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30 20:21:37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7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
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柏建国先生主持
(四)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966,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0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29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72,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72,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72,11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3%。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侯秀如律师、程筱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所有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同时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予以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 21,951,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9%;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657,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01%;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6%;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2.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50,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5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04%;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51,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5%;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657,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0%;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6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1,950,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5%;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65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55%;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7%;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2.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46,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2,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07%;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2%;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1%。
2.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1,951,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657,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93%;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6%;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1%。
2.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1,947,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3,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43%;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1%。
2.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51,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4%;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7,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52%;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69%;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9%。
2.8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