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1 19:20:11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5-03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 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公告》。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0003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 配利润为-1,457,808,920.00元,盈余公积9,726,169.55元,资本公积3,462,652,293.4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 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726,169.55元和资本公 积1,448,082,750.45元,两项合计1,457,808,920.0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 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 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8 月 2 日起 45 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盈康一生大厦 17 楼证券部
联系人:刘泽霖
联 系 电 话 : 0532-55776787 ; 联 系 传 真 : 0532-55776787 ; 联 系 邮 箱 :
inkonlife@inkonlife.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