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13 12:00:16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 A 栋
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0 √
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5)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2.02 《交易价格》 √
2.03 《支付方式》 √
2.04 《现金支付期限》 √
2.05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2.06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7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2.08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2.09 《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10 《锁定期安排》 √
2.11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2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3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2.14 《业绩奖励》 √
2.15 《决议有效期》 √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3.00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 √
议>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6.00 √
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7.00 √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
8.00 案》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
9.00 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 √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10.00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
11.00 √
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12.00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13.0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14.00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15.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
16.00 √
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7.00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18.00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议 √
20.00 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