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20:16:06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平阳心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93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3%、公司股东平阳鸣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鸣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9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73%、公司股东平阳诚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38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心悦投资、鸣牛投资和诚悦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心悦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8,020,000 股,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638,046 股,合计将不超过 9,658,04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1%,其减持股份为心悦投资有限合伙人李美香女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的份额;鸣牛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765,92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4%,其减持股份为合伙人鸣牛投资有限合伙人朱明春先生(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的份额;诚悦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606,02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其减持股份为诚悦投资有限合伙人李红艳女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一)持有的份额。
上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交易,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平阳心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4,938,800股
持股比例 3.7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4,938,800股
股东名称 平阳鸣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2,944,000股
持股比例 0.7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944,000股
股东名称 平阳诚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384,200股
持股比例 0.3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384,2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平阳心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 9,658,04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4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02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38,046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平阳鸣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765,929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65,929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平阳诚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 606,02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6,026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心悦投资、鸣牛投资、诚悦投资承诺:
本企业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 2 年后进行减持的,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上一年度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当公司或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的情形时,本企业不会减持公司股份。当本企业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转让公司股份所得或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付公司,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企业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李红艳承诺:
通过诚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明春、李美香、李红艳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朱明春、李美香、李红艳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下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朱明春、李美香、李红艳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同时,实际控制人承诺,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