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7:48:31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628 证券简称:强达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强达电路 股票代码 30162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剑青 王钰
电话 0755-29919816 0755-29919816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
办公地址 一路 3号福发工业园 A-1 栋厂房 101- 一路 3号福发工业园 A-1 栋厂房 101-
401 401
电子信箱 ir@qdcircuits.com ir@qdcircuits.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5,717,378.88 388,675,087.58 1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749,099.06 56,019,546.51 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8,662,861.87 51,514,620.68 13.88%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558,139.21 38,446,797.77 -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0.99 -21.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0.99 -21.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0% 10.39% -5.0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50,402,472.16 1,380,918,034.87 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09,047,266.99 1,079,240,688.59 2.7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5,279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祝小华 境内自 32.14% 24,228,000.00 24,228,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宋振武 境内自 16.39% 12,352,000.00 12,352,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何伟鸿 境内自 6.30% 4,748,000.00 4,748,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宁波保
税区鸿
超翔投 境内非
资合伙 国有法 6.30% 4,748,000.00 4,748,000.00 不适用 0
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贡超 境内自 4.20% 3,166,700.00 3,166,700.00 不适用 0
然人
深圳市
博众信
合私募
股权投
资基金
管理合
伙企业 境内非
(有限 国有法 3.22% 2,429,100.00 2,429,100.00 不适用 0
合伙) 人
-深圳
博信卓
达创业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芜湖恒 境内非 2.80% 2,111,100.00 2,111,100.00 不适用 0
和一号 国有法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权投 人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宁波保
税区翔
振达投 境内非
资合伙 国有法 1.89% 1,424,000.00 1,424,000.00 不适用 0
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深圳市
中小担 国有法
创业投 人 1.46% 1,104,100.00 1,104,100.00 不适用 0
资有限
公司
深圳市
宝安区
产业投 国有法 0.29% 220,800.00 220,800.00 不适用 0
资引导 人
基金有
限公司
1、祝小华先生持有宁波保税区鸿超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5%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务合伙人,与宁波鸿超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宋振武先生持有宁波保税区翔振达投资合伙企业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合伙)的 19.21%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宁波翔振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自然人刘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000 股,通过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1,1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114,100 股;自然人关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7,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200 股;自然人陈军华通
股东情况说明(如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900 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