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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21:11:00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7)。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
员会行使监督职责,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并入《公司章程》,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备案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章程》及相关事宜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登记为准。
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条例》《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并新增《董事离任管理制度》
公司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改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将原来分别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统一纳入本办法;新增“信息披露的暂缓、豁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专章,对内容管理和文件制定进行了优化和系统性整合。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
制度》《总裁工作条例》《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新增的《董事离任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Zhang Yun先生、傅莲芳女士、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Zhang Yun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Zhang Yun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傅莲芳女士、陈刚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王萍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硕士。历任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彭寅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染化七厂技术员,浙江联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二厂厂长、高级副总裁。现任联化科技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6,27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彭寅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春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2 月出生,硕士。历任住友商事精细化工组
负责人、住友商事上海分公司化学一部副总裁、美国 CHEMTURA 公司亚太采
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何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Zhang Yun先生,美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Zhang Yun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福库(Fuqua)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Zhang Yun先生现任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Zhang Y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傅莲芳女士,中国国籍,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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