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明新旭腾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8:11:26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85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155.50 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00.00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6,73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7,300 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6,694 万元。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6,364.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措施,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7,200.00
项目投入 B1 79,029.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715.77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37
项目投入 D1=B1+C1 79,029.4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718.1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888.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注] G=E-F 12,888.72
注 1:差额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849.59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中
国民生银行、杭州银行、工商银行、南京银行、建设银行、阜新银行)注销后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39.30万元,收到的使用自有资金账户多支付的银行手续费0.15万元。
注 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2、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6,364.23
项目投入 B1 37,477.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87.59
项目投入 C1 2,885.8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42.61
项目投入 D1=B1+C1 40,363.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30.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8,431.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8.33
差异[注] G=E-F 28,212.69
注 1:差额包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 2022 年度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287.3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 28,500.00 万元。
注 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门支行、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旭腾科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
遵照履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2、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子公司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梅诺卡”)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明新梅诺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为了满足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需要,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开立了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以上账户将专用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 备注
户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1204066029888198968 - 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4040160000666237 -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