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普莱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17:05:1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66 公司简称:普莱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8,383,874.6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莱柯 60356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锐 田晓龙
电话 0379-63282386 0379-63282386
办公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
电子信箱 ir@pulike.com.cn ir@pulike.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056,696,099.11 3,097,197,622.41 -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05,506,047.77 2,626,091,904.86 -0.7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 559,429,605.94 483,151,593.70 15.79
利润总额 130,819,386.40 81,866,443.16 5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6,181,892.11 73,946,259.88 57.1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0,131,564.71 66,403,512.54 50.7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5,066,040.70 48,153,979.01 305.0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37 2.72 增加1.6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21 61.9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 0.21 61.9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9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张许科 境内自 31.58 109,299,168 0
然人
孙进忠 境内自 4.92 17,027,218 0
然人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 2.72 9,427,915 0
人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有 境内非
限合伙) 国有法 2.02 6,997,900 0
人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大上海武元一号私募证 其他 1.60 5,553,000 0
券投资基金
肖青 境内自 1.53 5,285,000 0
然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 其他 1.00 3,449,900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胡伟 境内自 0.98 3,386,720 0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然人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 国有法 0.91 3,149,055 0
公司 人
宋永军 境内自 0.87 3,000,000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注:肖青所持股份 5,285,000 股为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