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四川成渝H股公告(关联交易浮选磷精矿合同)
公告时间:2025-08-28 18: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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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成 渝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編號:00107)
關連交易
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
董事會欣然宣佈,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成渝物 流與宏達股份訂立了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據此,成渝物流向宏達股份提供浮 選磷精礦運輸服務,總服務費用上限預計為人民幣6,120萬元。此前,宏達股份 就徵集運輸服務供應商進行了公開招標,而成渝物流最終中標。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約39.861%已發行股份的控股股東,而 宏達股份為蜀道投資持股41.49%的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 市規則第14A.07(4)條,宏達股份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 A章,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於浮 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預計總服務費用上限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除盈利比率 外 )超 過 0 . 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上市 規則第14A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一、概述
董事會欣然宣佈,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成渝物流與宏達股份訂立了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據此,成渝物流向宏達股份提供浮選磷精礦運輸服務,總服務費用上限預計為人民幣6,120萬元。此前,宏達股份就徵集運輸服務供應商進行了公開招標,而成渝物流最終中標。
二、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
成渝物流與宏達股份就以下三個地區的浮選磷精礦運輸服務簽訂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包括四川商舟實業有限公司金口河區新樂村貨場至宏達股份(地區一)、馬邊南方礦業有限公司馬邊縣蘇壩貨場至宏達股份(地區二)、樂山拓達礦業有限公司金口河區鐵人公司至宏達股份(地區三)。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主要條款及詳情如下:
訂約方:
(1) 宏達股份;及
(2) 成渝物流
服務範圍:
根據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成渝物流將向宏達股份提供浮選磷精礦運輸服務。
服務價格及付款方式:
含稅單價
地區 起運地 到達地 (人民幣元╱噸)
地區一 四川商舟實業有限公司
(距離約310千米) 金口河區新樂村貨場 宏達股份 69.5
地區二 馬邊南方礦業有限公司
(距離約350千米) 馬邊縣蘇壩貨場 宏達股份 79.5
地區三 樂山拓達礦業有限公司
(距離約310千米) 金口河區鐵人公司 宏達股份 69.5
以上含稅單價包括但不限於運費、過路(橋)費、稅費、卸車費、貨物保險費、運營費等成渝物流為完成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約定所有內容而能獲得的一切費用。付款方式為先貨後款,合同到期前支付,付款前,成渝物流向宏達股份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9%)。
定價基準:
宏達股份就甄選運輸服務提供商進行了公開招標。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含稅單價是成渝物流在公開招標中提交的,並由五名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根據中國有關規則和規例以及招標文件進行全面評審後確定的中標價格。
評標委員會在招標過程中就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下運輸服務考慮的因素包括:(i)參與投標人的資質、運輸條件及服務等;及(ii)含稅單價。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項下運輸服務的招標過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參考宏達股份浮選磷精礦招標文件中披露的預計每月運輸噸數,本公司預計浮選磷精礦運輸總服務費用上限將不超過人民幣6,120萬元。
期限:
自2025年8月29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三、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原因及裨益
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項下擬進行的關連交易乃成渝物流於日常生產及營運中所進行的工作。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乃經公開招標,由成渝物流中標而產生。成渝物流是一家主要從事運輸物流服務的公司,其具備所需資格及豐富經驗,並參與若干運輸或物流項目,其為宏達股份提供運輸服務將為本集團帶來經濟利益。
董事會已議決及批准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由於兩位非執行董事李成勇先生及陳朝雄先生於蜀道投資任職,因此該等董事已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無其他董事於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及須就有關批准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但因上述原因就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的董事除外)認為,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按正常商業條款在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四、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約39.861%已發行股份的控股股東,而宏達股份為蜀道投資持股41.49%的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07(4)條,宏達股份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由於浮選磷精礦運輸合同的預計總服務費用上限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除盈利比率外)超過0.1%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五、訂約方的資料
宏達股份
宏達股份於中國成立,其2001年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0331),是以有色金屬冶煉、磷化工為主業的集多元化、多產業於一體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團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省內部分高速公路項目,綠色能源投資業務以及沿線資源綜合開發。
成渝物流
成渝物流為2018年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營業務為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裝卸搬運、國內貨物運輸代理、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以及供應鏈管理服務等。
六、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以人民幣認購及於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
(股票代號:601107)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浮選磷精礦運輸 指 成渝物流與宏達股份就提供浮選磷精礦的運輸服務
合同」 所簽訂的合同
「本公司」 指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間在中國註冊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聯交所
主板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蜀道投資」 指 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時為本公司之控股
股東,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產監
督管理委員會
「宏達股份」 指 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
「成渝物流」 指 四川成渝物流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
公司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於香港發行、以港元認購並於聯交所主板上
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股
票代號:00107)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台灣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指 百分比
「聯繫人」、「關連人士」、「控股股東」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承董事會命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姚建成
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 四川省 成都市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之日,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羅祖義先生(董事長)、游志明先生(副董事長)、馬永菡女士、姚建成先生及毛渝茸女士,非執行董事楊少軍先生(副董事長)、李成勇先生及陳朝雄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余海宗先生、步丹璐女 士、周華先生及姜濤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