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19:39:2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京运通 60190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曦瑞 李悦
电话 010-80803979 010-80803979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海四路158号 海四路158号
电子信箱 ir@jytcorp.com ir@jytcorp.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8,724,566,496.26 19,376,801,794.29 -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15,188,340.23 9,019,171,954.37 -2.2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25,129,517.69 2,891,005,557.00 -47.25
利润总额 -216,720,947.61 -1,316,677,794.8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008,360.44 -1,084,775,791.8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20,832,116.73 -1,142,299,079.02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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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184,224.54 -573,971,676.62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8 -9.99 增加7.6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4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45 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0,2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
例(%) 数量 件的股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 境内非国 28.99 700,000,000 0 质押 300,000,000
限公司 有法人
冯焕培 境内自然 16.98 409,998,668 0 无 0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80 19,244,310 0 无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0.55 13,396,100 0 无 0
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0.33 7,889,000 0 无 0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 其他 0.31 7,379,426 0 无 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 其他 0.26 6,273,260 0 无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尹志 境内自然 0.26 6,183,100 0 无 0
人
吴波 境内自然 0.20 4,832,400 0 无 0
人
BARCLAYS BANK PLC 境外法人 0.19 4,563,099 0 无 0
(1)上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冯焕培先生为北京京运
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两位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