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20:11:1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 号)同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79,664,378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543,0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6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55.56 元,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
尚未支付的承销费 6,999,999.56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92,999,956.00 元,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 1062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3,649,423.26 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 60,888.38 6,364.94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68,888.38 14,364.94
2、募集资金余额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收支项目 金额(元)
1 募投资金存入 692,999,956.00
2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846,580.30
3 募集资金专户收回理财利息 5,323,892.97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5 以自有资金已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置换 -63,649,423.26
7 募集资金销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 -66,977.78
8 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4,772,807.08
9 转账扣手续费 -175.00
2025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550,681,046.15
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账户利息收入)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66,977.78 元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办理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制定了《广
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设立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购买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性质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广东光华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 706879290103 募投户 人民币 303,496,415.73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光华科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647821667 募投户 人民币 222,520,491.61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光华科技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已注销) 8000035540101401 募投户 人民币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光华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 4410030104001705
募投户 人民币 24,664,138.81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6
合计 550,681,046.15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
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使用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销户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8000035540101401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利
息 66,977.78 元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办理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四)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购买机构 起息日 到期日 购买金额 预计年化
收益率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 民生银行股份有
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揭阳分行 2024/11/26 2024/12/26 200,000,000.00 1.30%-2.03%
(SDGA242406Z)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4/11/27 2024/12/30 100,000,000.00 0.85%或 2.3%
限公司科技支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4/11/27 2024/12/27 49,000,000.00 0.84%或 3.00%
限公司科技支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4/11/27 2024/12/30 51,000,000.00 0.85%或 3.01%
限公司科技支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
收益凭证 【金元深信看 限公司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