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2 18:11:57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8,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3,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9,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65,586.0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0.7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长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与建行长安支行、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华药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 3,000 万元、1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药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23,000 万元。(含本次)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 309,500 万元,其中为华
药国际提供担保不超过 2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本次对华药国际提供的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0001043215547
成立时间 1998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 217-1 号
注册资本 10,492.2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医药批发(具体项目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
准);医疗器械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玻璃
制品、粮食、化妆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
服装、建筑材料、通讯器材、塑橡制品、家用电器、体
育用品、户外用品、计算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汽
车配件、家具、五金、仪器仪表、焦炭、矿石、重油、
焦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亚麻籽、粘鼠板器械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消杀
用品、纺织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含冷藏冷冻
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
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
品销售);仓储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
外);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粮食收
购;化肥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租赁服务;
兽药制剂、兽用原料药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
剂的销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
外);房屋、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965.75 62,214.0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5,296.38 42,020.65
资产净额 20,669.37 20,193.41
营业收入 52,786.19 100,925.52
净利润 474.16 727.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是
被 合 其他 否
序 担 债权 同 保证金 保证 股东 存
号 保 人 名 额(万 方式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是否 在
对 称 元) 提供 反
象 担保 担
保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叁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 间按建行长安支行为债
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
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 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 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
应向建行长安支行支付的 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本 其他款项、建行长安支行为 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
金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 建行长安支行与债务人
华 最 连带 的一切合理费用。如果公司 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药 建 行 高 责任 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1 国 长 安 额 3,000 保证 的,按公司清偿的本金金额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否 否
际 支行 保 担保 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证 进行相应扣减。主合同项下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
合 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 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
同 或建行长安支行的任何其 但应及时通知保证人,
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 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