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5 16:16:51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九月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可自行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投票。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东发言登记
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 6 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 2.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6:《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7:《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新锐股份公司章
程(2025 年 8 月)》《新锐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新锐股
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新锐股份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锐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锐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新锐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新锐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新锐股份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议案 3:《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新锐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