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9-08 16:44:0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股票代码:6003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 961 号办公楼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 961 号办公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7
二、股权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备查地点......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新农开发 指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集团、 指 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农
划出方 开发 40.32%股份,持有农垦集团 100%股份
农垦集团、划入方 指 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转 指 国投集团拟将其直接持有的新农开发全部股份无偿
划转至农垦集团
第一师国资委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兵团国资委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划转协议》 指 农垦集团和国投集团签署的《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
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划转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 961 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王进能
注册资本 312,770.510305 万元
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2781799707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第一师国资委持股 95.12%,兵团国资委持股 4.88%
通讯地址 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 961 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 0997-46750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投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王进能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马冰群 女 党委副书记、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总经理
王茂 男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张春疆 男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闫军伟 男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阮建 男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张晓锋 男 董事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张金广 男 财务负责人 中国 新疆阿拉尔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投集团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集团直接持有青松建化 16.60%股份,通过持有
1 600425.SH 青松建化 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股份间
接持有青松建化 10.12%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适应第一师阿拉尔市农业产业化战略布局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第一师国资委《关于国投集团将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股权划转至农垦集团的批复》(师国资复〔2025〕11 号),国投集团拟将所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的股权划转至农垦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新农开发的控股股东将由国投集团变更为农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第一师国资委。
农垦集团为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对新农开发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新农开发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发生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新农开发 40.32%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为新农开发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国投集团变更为农垦集团。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第一师国资委。
二、股权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9 月 4 日,农垦集团与国投集团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该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划出方):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二)划转股份数量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股份,即 153,815,575 股股份(以下简
称“划转股份”)无偿划转给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划转”),乙方同意接受本次股份划转。
(三)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划转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划转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划转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乙方享有划转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同时承担划转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职工安置
本次股份划转使得划入方取代划出方在新农开发的股东资格和权益,不涉及
改变新农开发的内部机构设置及劳动人事制度,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五)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处理
1、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本次股份划转仅使得划入方取代划出方在新农开发的股东资格和权益,不影响新农开发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地位,任何于本协议生效时合法存续的,以新农开发为一方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应由新农开发继续享有和承继。
2、或有负债处理方案
划转基准日之后,因新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