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20:17:33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3 人,董事长边逸军先生、董事姚舜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 年 9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基于此并根据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基于此并结合上述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八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的条款。《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9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俊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本次董事会中须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