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5-09-08 20:41:4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 东......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30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9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一节 通 知......40
第二节 公 告......40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一章 附 则......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由原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30301820。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7.5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MTEK (Shenzhe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69栋。
邮编:51805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49.6348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品质生活和绿色经济,通过标准与技术的融合,
向社会提供独立的标准符合性的技术服务,成为一流的标准技术服务商。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电器产品、轻工产品、新能源产品、汽
车材料及部品、环境保护、食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玩具及儿童用品、纺织、服装、鞋材、饰品的产品检测、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管存。
第二十条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
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 东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吕杰中 1,166.1888 27.7664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序号 股 东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2 吕保忠 941.0394 22.4057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3 高 磊 828.1308 19.7174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4 深圳市信策鑫 330.4602 7.8681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投资有限公司
5 李生平 256.6914 6.1117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6 李小敏 101.0646 2.4063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7 郭克庸 70.728 1.6840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8 杨俊杰 68.0694 1.6207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9 陈淑华 60.6312 1.4436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0 李国平 58.1784 1.3852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1 肖峰华 50.9082 1.2121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2 童焱华 50.5302 1.2031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3 吴娟娟 40.4754 0.9637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4 魏亮明 40.4334 0.9627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5 肖国中 26.5944 0.6332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6 黄宏芳 23.9358 0.5699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7 徐生阶 20.1978 0.4809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8 宋文彬 15.1662 0.3611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19 吕华林 15.1662 0.3611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20 王 朋 10.1388 0.2414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21 田华兵 10.101 0.2405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22 郭名煌 10.101 0.2405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23 舒慧艳 5.0694 0.1207 净资产折股 公司设立时缴足
合计 4,200 100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4,349.634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
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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