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16:06:37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新增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
(15)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以投票
2.10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2.13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14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2)
3.0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3.0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4.01 选举唐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刘翠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赵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周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5.01 选举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陈旋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李伟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以上议案中第 1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3 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 4 项、第 5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在表决意见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 层董事会
办公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17: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唐琨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306
联系邮箱:stock@jieshun.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 层
邮政编码:51811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