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19:31:37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5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 15:00。
2、 召开地点: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 3 号 313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李文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269,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 股的 31.69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4,881,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600,000 股的29.66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87,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600,000 股的 2.030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758,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600,000 股的 3.1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1,37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600,000 股的 1.1658%;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87,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600,000 股的 2.030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7,209,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9%;反对 3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027%;反对 32,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631 %;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43%。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7,209,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0%;反对 3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133%;反对 32,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604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3%。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7,204,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 41,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72%;反对 41,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36 %;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92%。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20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7%;反对 3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707%;反对 33,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950 %;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43%。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208,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2%;反对 33,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0%;弃权 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761%;反对 33,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923 %;弃权 2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16%。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200,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 4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0,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728%;反对 41,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09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3%。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200,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 4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0,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728%;反对 41,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09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263%。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196,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5%;反对 4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8%;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85,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611%;反对 42,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0.800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玫、王佩琳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