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20:24:50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5-037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
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2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5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6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经理”是指公司的总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经理”是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7 负责人”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8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9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1 元)。 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10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通称“证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通称“证
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2,497,639 股,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 均为普通股。 2,042,497,639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除外。
12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
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3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准的其他方式。 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4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