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7 18:37:42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5-094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计划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27,21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后,王
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 5,148,92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04%。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0.00%减少至 8.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上述减持计划中,截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
神宇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4,785,91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99%,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7.90 3,885,959 0.79
王新明
集合竞价 8.89 1,871,582 0.38
大宗交易 2025.7.21— 7.89 3,870,597 0.78
王红艳
集合竞价 2025.9.16 8.88 2,092,897 0.42
大宗交易 7.88 2,086,953 0.42
山南神宇
集合竞价 9.13 977,923 0.20
合 计 — — 14,785,911 2.99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06.10 11.95 4,427.51 8.96
王新明、王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06.10 11.95 4,427.51 8.96
艳、山南神宇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港通北二路 219 号、山南
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 15 层 2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
权益变动过程 5,148,92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04%。本次权益变动后,王
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由 10.00%减少至 8.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的
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吉峰科技 股票代码 300022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14.89 1.04
合 计 514.89 1.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942.40 10.00 4,427.51 8.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42.40 10.00 4,427.51 8.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王新明
划 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27,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计划减持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是□ 否?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切实履行其
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此前已披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