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17:12:10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6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9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738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7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2 元/股
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矿产资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湖南白银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5〕50 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
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120 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任何异议。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白银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9 月 16 日
2、授予数量:1,738 万股
3、授予人数:117 人
4、授予价格:每股 1.92 元
5、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告日股本总
(万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李光梅 董事长 46 2.15% 0.02%
康如龙 董事、总经理 46 2.15% 0.02%
赵雄飞 职工董事 44 2.06% 0.02%
袁志勇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6 1.68% 0.01%
张鑫 副总经理 36 1.68% 0.01%
薛丁华 副总经理 36 1.68% 0.01%
扶建新 副总经理 36 1.68% 0.01%
杨阳 董事、财务总监 36 1.68% 0.01%
其他班子成员(2 人) 66 3.09%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 1356 63.42% 0.48%
骨干人员(107 人)
首次授予合计(117 人) 1738 81.29% 0.62%
预留部分 400 18.71% 0.14%
合计 2138 100% 0.76%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③上述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2027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考核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2025 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85%;2025 年营业总收入
第一个解除 (不含贸易收入)基于 2024 年增长率≥20%;2025 年总资产
限售期 周转率不小于 1.7 次;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或同行业平均业绩)。研发费用较 2024 年增长 20%。
2026 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6.00%;2026 年营业总收入
第二个解除 (不含贸易收入)基于 2024 年增长率≥50%;2026 年总资产
限售期 周转率不小于 1.9 次;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或同行业平均业绩)。研发费用较 2024 年增长 50%。
2027 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6.15%;2027 年营业总收入
第三个解除 (不含贸易收入)基于 2024 年增长率≥80%;2027 年总资产
限售期 周转率不小于 2.2 次,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或同行业平均业绩)。研发费用较 2024 年增长 80%。
注:①“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以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②在计算“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2)解除限售考核的对标企业选取
根据行业分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及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选择 16 家 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600531.SH 豫光金铅 600392.SH 盛和资源
000060.SZ 中金岭南 002240.SZ 盛新锂能
601212.SH 白银有色 002167.SZ 东方锆业
600497.SH 驰宏锌锗 002428.SZ 云南锗业
002842.SZ 翔鹭钨业 002667.SZ 威领股份
002114.SZ 罗平锌电 002497.SZ 雅化集团
600490.SH 鹏欣资源 002160.SZ 常铝股份
000751.SZ 锌业股份 002578.SZ 闽发铝业
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对标企业因并购重组、业务转型等因素出现主营业务
收入、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分五档。激励对象按考核得分解锁对应比例股票,其当期对应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员工综合绩效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评定考核等级,计算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达到称职(C 级)及以上等级时,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锁当期股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D 级)或不称职(E 级)时,将对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进行扣减,激励对象个人可解锁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