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药康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5 21:33:04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 1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0
普通股股东人数 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4,824,9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4,824,9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4.82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82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翔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逸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4,632,475 99.9273 192,517 0.072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4,633,787 99.9277 190,705 0.0720 500 0.0003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011,080 99.3150 1,813,412 0.6847 500 0.000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当选
比例(%)
4.01 选举柳丹先生为第二届董 253,324,412 95.657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 5%以上 201,817,1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41,041,93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 21,773,359 99.1235 192,517 0.8765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1,740,336 98.7226 22,517 1.2774 0 0.000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20,033,023 99.1585 170,000 0.8415 0 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 (%)
号 数
关于公司2025年
1 半年度利润分配 62,815,290 99.6944 192,517 0.3056 0 0.0000
预案的议案
4.01 选举柳丹先生为 51,507,227 81.7473
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3、4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郑子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