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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8:15:52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7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顺利地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归属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杜永生、刘志宇、尚春、骆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杜永生、刘志宇、尚春、骆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9)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0)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
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杜永生、刘志宇、尚春、骆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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