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鼎阳科技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29 18: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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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何业军先生、殷瑞祥先生、左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