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告时间:2025-09-29 19:38:10
股票代码:603759 股票简称:海天股份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
目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6
二、本次发行概况......6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38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38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43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43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海天股份、公
司、本公司、本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集团、发行人
本次发行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
募投项目 指 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
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募集说明书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
可转债 指 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章程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股东会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原贺利氏光伏 指 贺利氏光伏、贺利氏光伏科技、HPSL 合称
银浆事业部
海天绿能 指 四川海天绿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名四川
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汾阳渊昌 指 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控股垃圾发电业务
子公司
振元环保 指 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污水处理业务子公
司
贞巢建设 指 四川贞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信维宇建设 指 四川信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九歌建筑 指 四川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陆臻建设 指 四川陆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豫源清污水 指 卢氏县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处置的全资污水处
理业务子公司
宜宾高新 指 宜宾高新海清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光伏废水子公司
雁达环保 指 四川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污泥处置子公司
旻择贸易 指 四川天府新区旻择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贸易子公司
瀚务贸易 指 四川天府新区瀚务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贸易子公司
金堂达海 指 金堂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注销的间接全资污水处理业
务子公司
分质供水 指 四川海天分质供水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贝普乐咨询 指 四川贝普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沣霏贸易 指 四川天府新区沣霏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毅澄贸易 指 四川天府新区毅澄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海天股份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单利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