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1、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0-22 18:05:49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万法 李美文 王月虎
顾亮 冯绪良 王刚
王梦君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景传明 厉建慧 于善利
崔飞龙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王万法 王月虎 李美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义......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9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22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2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29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0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4
第五节 声明...... 35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3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7
四、审计机构声明...... 38
五、验资机构声明...... 3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4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书、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万通液压、发行人、上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长江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细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
《承销业务指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
引》
《业务细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业务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方案》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认购邀请书》
《缴款通知书》 指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缴款通知书》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Wantong Hydraulic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26 日
A 股证券简称 万通液压
A 股股票代码 920839
A 股上市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18,209,971 元
法定代表人 王万法
董事会秘书 王梦君
股票上市地 北京证券交易所
住所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 1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 1 号
邮编 262300
电话 0633-5233008
传真 0633-5456666
公司网址 www.wantonghydraulic.com
电子邮箱 wantong@wantonghydraulic.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 1:2021 年 10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施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自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连续计算。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
注 2: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
完毕 1,005,029 股库存股的注销手续。本次库存股注销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19,215,000股,本次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118,209,971 股。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批情况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025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万通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4 号)。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资
金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5)第 000025 号),截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止,
长江保荐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长江保荐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元。
2025 年 10 月 20 日,长江保荐将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和信验字(2025)第 000026 号),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止,万通液
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数量为 1,5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943,396.2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9,056,603.78 元,已全部转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80,660.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19,339.63 元。(三)办理证券登记时间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登记、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的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募集说明书》确定的认购对象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500,000 张,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证券数量上限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