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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立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22:43:16

证券代码:920007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1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庞云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9 月 6 日行使完毕。在初始发行规模
1,120.3000 万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68.045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
至 1,288.345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200.00 万股变更为 4,368.045 万股。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
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1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杨俊、朱晓成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1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杨俊、朱晓成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骨干员工的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更好地促进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职责和员工日常表现,公司拟提名刘文昊等20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杨俊、朱晓成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本协议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杨俊、朱晓成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应的授予协议等文件;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杨俊、朱晓成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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