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8:05:00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624 号 26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陶旭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136,207,1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5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6,712,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8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 人,代表股份 39,494,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45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 5,363,9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5,34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74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四川惠博(成都)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结果: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1,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36%;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2%;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07%;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41%;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以下十项子议案,经对各子议案逐项进行审议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提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1,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36%;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2%;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07%;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41%;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24,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584%;
反对 1,2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3%;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902%;
反对 1,2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46%;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并更名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1,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36%;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2%;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07%;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41%;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提案 2.04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24,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584%;
反对 1,2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3%;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902%;
反对 1,2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46%;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提案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0,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28%;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2%;
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20%;
反对 1,2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41%;
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过半数通过。
提案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0,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28%;
反对 1,2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9%;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20%;
反对 1,2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27%;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提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3,6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50%;
反对 1,25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37%;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579%;
反对 1,25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568%;
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提案 2.08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34,932,40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0641%;
反对 1,2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