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秦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20:21:26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安股份”)于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UANMING TANG 先生的通知, YUANMING TANG
先生与饶亦然先生于2015年11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YUANMINGTANG 先生持有的秦安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饶亦然先生(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饶亦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饶亦然先生将持有秦安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并成为持有秦安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份转让协议》自秦安股份、重庆陆岭山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陆岭山溪”)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标的公司 99%股权签署的《有关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交易协议》及相关文件(以下简称“交易文件”)生效之日起生效。
饶亦然先生应按交易文件约定将股票质押给陆岭山溪或陆岭山溪指定方,用于全体业绩承诺方(指饶亦然、徐州亦高、亦高运营管理、景程光电、清显科技、李俊华、尤俊衡)在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前(以前述期限孰晚为准)的履约担保。股票过户后,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前(以前述期限孰晚为准),除按交易文件约定质押给陆岭山溪或陆岭山溪指定方
用于履约担保外,饶亦然不得出售、质押、设置权利负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前述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UANMING TANG 先生的通知,
YUANMING TANG 先生与饶亦然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将 YUANMING TANG 先生持有的秦安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9,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饶亦然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1、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YUANMING TANG
受让方名称 饶亦然
转让股份数量(股) 21,939,900
转让股份比例(%) 5
转让价格(元/股) 13.80
协议转让对价(元) 302,770,620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
要内容”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转让方名称 YUANMING TANG
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转让前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 转让后持股 转让后
数量(股) 持股比 量(股) 份比例 数量(股) 持股比
例(%) (%) 例(%)
YUANMING 284,153,069 64.76 21,939,900 5.00 262,213,169 59.76
TANG
张于书 68,597 0.02 - - 68,597 0.02
饶亦然 - - 21,939,900 5.00 21,939,900 5.00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饶亦然、徐州市亦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徐州亦高”)、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远致星火”)、西藏华建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建”)、
徐州市亦高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亦高运营管理”)、徐
州市景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程光电”)、新余市长业亿立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业亿立”)、深圳市君汇鑫亦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汇鑫亦”)、厦门市穗满时时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穗满时时”)、徐州市清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显科技”)、李俊华、尤俊衡持有的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9%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同时,饶亦然先生需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 YUANMING TANG 向其出售的秦安股份 21,939,900 股 A 股股票。该安排系
饶亦然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也是公司拟收购饶亦然先生
等相关方持有的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权并成为控股
股东之交易的保障措施。股票过户后,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前
(以前述期限孰晚为准),除按交易文件约定质押给陆岭山溪或陆岭山溪指定方
用于履约担保外,饶亦然不得出售、质押、设置权利负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前述股票。
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秦安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 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YUANMING TANG
转让方姓名 YUANMING TANG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通讯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
经查询,转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转让方一致行动人张于书
姓名 张于书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
(二) 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饶亦然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根据公司与亦高光电相关方签订的交易文件约定,秦安股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陆岭山溪以现金方式收购亦高光电现有股东饶亦然、徐州亦高、亦高运营管理、景程光电、清显科技、李俊华、尤俊衡等各方持有的亦高光电 99%股权,其中将支付饶亦然及其控制的徐州亦高、亦高运营管理交易对价 44,143.24 万元,支付饶亦然一致行动人景程光电交易对价 6,627.86 万元,前述合计 50,771.7 万元。此外,全体业绩承诺方对饶亦然本次股份受让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综上,饶亦然具备完成本次股份受让的履约能力。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YUANMING TANG 先生和饶亦然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转让的秦安股份标的股票价格为人民币 13.80 元/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
本次转让标的为 YUANMING TANG 持有的秦安股份 21,939,9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