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基电: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1-13 17:39:45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12月1日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议案二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为了确保本次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议案是: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表决办法: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东代表应认真、清楚地填写表决票,填写完成后,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本次会议由见证律师和两名股东代表负责监票。
4、本次会议将安排股东代表自由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说明发言的内容,大会秘书处将根据登记的顺序先后统筹安排发言。为确保大会的有序进行,发言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每位代表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股东如需在会议上提出与议程相关的质询,亦应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秘书处,董事会将予以答疑,与议程无关的内容,董事会可以不予受理。
5、参加会议的每位股东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本须知,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上大声喧哗和乱扔物品,自觉维护会议的正常程序,共同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6、本次股东会议全过程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秘书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696号龙华万科T4办公楼2F会议室会议主要内容: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董秘宣读会议须知;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股东交流;
4、 投票表决;
5、 宣读表决结果;
6、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7、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拟对英文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第四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
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Vital Microtech Co., Ltd. 英文全称:Shanghai Vital Deeptech Co., Ltd.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修订)》已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2、人员信息
政旦志远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9人,注册会计师共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8人。
3、业务规模
政旦志远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40.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34.75万元。
政旦志远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6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59.60万元。政旦志远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政旦志远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目前所属行业分类同行业的客户共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7.58万元。政旦志远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政旦志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其中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璐,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警锐,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3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暂定11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暂定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5万元(含税)。上一期审计收费情况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06万
元(含税)和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1万元(含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众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众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众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竞争性谈判选聘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众华在工作安排、收费和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