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8 20:04:44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伟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4 人,代表股份
66,609,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9.298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66,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8.9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09,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2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09,0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09,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15%。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11%;反对 105,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5%;弃权 4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182%;反对 10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1519%;弃权 4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029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11%;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182%;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4496%;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11%;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182%;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4496%;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4,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25%;反对 105,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85%;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4,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1159%;反对 105,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1519%;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11%;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182%;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4496%;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11%;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182%;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4496%;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6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11%;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8%;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182%;反对 10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4.4496%;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1%;反对 119,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88%;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7252%;反对 119,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8.5427%;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50,5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1%;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75%;弃权 4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7252%;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8.2450%;弃权 4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029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01,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86%;反对 168,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23%;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8868%;反对 168,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54.3810%;弃权 3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732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