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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内部控制制度

公告时间:2025-11-24 21:03:4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股份制业务经营实体、具体来说,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及有效利用。
(三)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四) 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圆满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五) 预防和及时发现错误与舞弊,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和管理信息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遵循的原则是:
(一)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要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经营、管理环节。
(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
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三)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明确、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 成本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管理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五条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是: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二)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三) 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竭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四)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司必须按照行业和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建立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全面、系统、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 公司必须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一) 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直接与客户、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团章等接触的岗位,必须实行双人双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二)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必须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顺畅传递的渠道,各部门和岗位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三) 建立以内部审计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授权审批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必须在适当的授权基础上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直接的操作部门或经办人员和直接的管理部门或控制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相互牵制。
第八条 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在明确不同岗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和合理工作标准,大力推进各机构、各部门岗位的目标管理。
第九条 公司必须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严格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必须真实、全面地记载每一项经济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健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报送制度,确保各种信息真实与完整。
第十条 公司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办法、重要部门的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系统等。通过严密的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弱点,以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公司必须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设定具体的应急应变措施。
第四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货币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 环境控制
第十三条 环境控制包括治理结构控制、管理思想控制、员工素质控制、授权控制等。
第十四条 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坚决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管理层必须牢固树立内控优先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同时
制定有效的信息资料流转通报制度,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重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层的经营思想。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六条 公司授权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 股东会、董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实行法人负责制,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的经营管理责任。
(三) 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其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的。
(四) 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二节 业务控制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制定销售、采购、生产、人力资源、存货、固定资产、筹资、投资产等各项业务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设置必要的控制程序。
第十八条 销售业务中的内部控制是指对包括接收客户订单、批准赊销、编制发货通知单、发运商品、开具销售发票、记录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收回货款等全过程的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销售业务的全过程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实行职务分离控制。为了保证销售循环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应按各相关业务环节进行明确分工,如接收客户定单、填制发货通知单、批准、发运商品、结算开单、办理销售折让、退回、收取货款、会计记录和核对帐目等,必须有不同的人员分别负责办理,加强内部牵制,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发生。销售业务要经审批。销售部门首先要认真审查收到的客户订单,确定其订购品种、数量、价格,签定合同后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才可填制信息联络单,分别送往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和仓库组织发货。及时记录销售业务,并进行正确的会计
处理。仓库收到信息联络单后必须根据实发数如数填制出仓单和送货单,分送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销售部门要负责检查已发运商品是否已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门要检查出仓单、送货单和销售发票的数量、金额是否一致,是否有遗漏,计算是否正确,并及时记录销售业务,合理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财务部门要合理设定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正确归集不同性质的销售业务(如赊销、现销、分期付款等),及时正确地登录记帐。
(二)严格控制收款业务。现销业务的收款应由独立人员办理,如实入帐。对赊销业务的应收帐款或应收票据必须及时分户登记,定期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并由登记应收帐款以外的会计人员定期与债务人核对应收帐款和寄发应收帐款对帐单,同时责成销售部门按合同或订单约定及时催收货款。
第十九条 采购业务中的内部控制是指对包括制订采购计划、签订采购合同或发出采购通知单、货物验收入库、货款结算和记帐等全过程的控制。主要内容为:
(一)采购业务中的各个环节建立职务分工,实行职务分离控制。具体包括:(1)申请必须由各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部负责实施。(2)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工作。(3)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索价的业务。(4)货物的采购、储存和使用人不能担任财务的记录工作。(5)付款审批人应同付款执行人职务相分离。(6)记录应付帐款的人不能同时担任付款职务。
(二)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公司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生产用量及库存情况编制请购单,按照财务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据此编制采购计划。建立订货控制制度。采购部门采购计划经审批人核准后,即可实施与客户签订购合同或发出采购通知单。(1)根据供方选择与管理程序审慎选择供货单位,必要时派人到供货单位调查其设备状况、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2)调查了解各供货单位的信誉和财务状况。(3)审核供货单位的供货条件,其中包括价格、运费、运货能力及维修服务能力,大额的采购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以合理降低采购成本。(4)遇到市场各项原材料供求状况将大幅变化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变措施。对于零星采购可不必采用订货程序,但在采购发票上必须有购货人、收货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建立后续检查制度。采购部门发出订货单后,应有专人跟踪供应商交货情况并及时通知物料部门做好收货准备。采购人员在必要时可到供货单位查看产品的生
产和质量,以确保供货单位按条件发货。同时,采购人员还应掌握本公司的生产进度,以保证供货单位的交货能满足本公司的生产需要。计采部门对所进行的后续检查工作应做记录,以全面掌握材料的供应情况,并对到货情况定期提交书面报告。
(四)建立严格的货款支付制度。(1)财务部门负责核对供应商发票和采购通知单、收料单,核实品种、数量、价格后及时准确做好会计记录。(2)货款支付必须由相关人员填制付款申请并由公司授权人签字核准。付款人必须仔细审核有关单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3)除了向不能转帐的个人购买货物以及不足转帐金额起点的,可以支付现金外,货款一般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违反结算纪律擅自支付现金。(4)购货发票以外增加购货成本的各种费用、损失,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凭证审核和对损耗原因分析,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5)应付帐款的明细分类帐和总分类帐应经常核对,确保帐帐相符。
第二十条 生产业务中的内部控制是指对生产计划、生产进度、产品质量和产品成本所进行的控制。具体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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