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优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公告时间:2025-11-27 19:04:33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发行保荐书 1-30
2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172
3 审阅报告 173-265
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66-273
5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74-283
6 法律意见书 284-382
7 律师工作报告 383-554
8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555-617
9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618-6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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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4
五、保荐人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8
一、推荐意见...... 8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
件 ...... 9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的科创属性标准······13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13
八、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19
九、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21
十、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21
十一、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2
十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要求的核查事项......22
十三、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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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本机构”或“中信证券”)。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戴五七,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绿康生化、东亚机械、八马茶业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罗平锌电非公开发行、英联股份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罗平锌电、中利集团等重组收购项目。
马锐,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弘信电子、绿康生化、东亚机械、兴通股份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厦工股份非公开及公开增发项目、金龙汽车配股及非公开发行项目、罗平锌电非公开发行、兴通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再融资项目;罗平锌电、兴通股份、建发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刘博瑶,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东亚机械、兴通股份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兴通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兴通股份、建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吴小琛、曾文煜、刘翘楚、黄靖义、卢芳菲、刘付鹏、郑邦威、马环宇、许艺彬。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UX IC CO., LTD.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柯炳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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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1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4 年 5 月 8 日
注册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 52 号 402
办公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 52 号 402
邮政编码: 361008
电话号码: 0592-2518169
传真号码: 0592-2518169
互联网网址: www.uxfastic.com
电子信箱: ir@uxfasti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董事会办公室
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杨霞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592-2518169
业务范围 光通信前端收发电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柯炳粦、柯腾隆。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重要关联方股份。
此外,本保荐人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安排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保荐人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柯炳粦、柯腾隆。
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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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权益及在发行人处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柯炳粦、柯腾隆。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除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常规的银行业务服务外,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五、保荐人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人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内核部将按照保荐项目所处阶段以及项目组的预约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内核。内核部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之后,指派审核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结合项目情况,聘请外部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为本机构内核部提供专业意见支持。由内核部审核员召集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履行问核程序,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
内核审议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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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发现审议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内核会召开前由内核部汇总出具项目内核报告。内核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表决方式对内核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审议。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 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内核部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核意见在项目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得到落实。
(二)内核意见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2 号会议室召开了厦门优迅芯片
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内核会,内核委员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该项目通过了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申请文件对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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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