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8 18:11:49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6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的公告
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1 月 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收到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勤壹号”)
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2025 年 11 月 28 日,常
勤壹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0.72 万股,财信精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7.00 万股,财信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41.63 万股,三者合计持股比例从9.17%减少至 8.28%,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 1%刻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 1%刻度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高新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A-89
住所 房
湖南省长沙高新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栋
401F-23 房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4 栋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凯美特气 股票代码 00254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B 股等)
A 股(常勤壹号) 130.72 0.19
A 股(财信精信) 147.00 0.21
A 股(财信资产) 341.63 0.49
合 计 619.35 0.89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可多 不适用
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常勤壹号持有股 1,199.0093 1.72 1,068.2893 1.54
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99.0093 1.72 1,068.2893 1.5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财信资产持有股 3,133.50 4.51 2,791.87 4.02
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 3,133.50 4.51 2,791.87 4.0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财信精信持有股 2,045.19 2.94 1,898.19 2.73
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 2,045.19 2.94 1,898.19 2.7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6,377.6993 9.17 5,758.3493 8.28
其中:无限售条件 6,377.6993 9.17 5,758.3493 8.2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常勤壹号、财信资产、财信精信计
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3.00%(即不超过 20,860,437 股,若减持期间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 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目前,常勤壹号、财信精信、财信资产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619.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 不适用
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告知函)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股东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财信资产、常勤壹号、财信精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