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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5 17:35:37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74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党组织、股东、股东会、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内部审计等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增加职工董事等。具体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原《永
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层、16-17 层”变更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 126 号(永安国富大厦)14-15 层”。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进行格式或文字表述等非实质性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条款内容 条款 新条款内容
编号 编号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或“1/2 以上” 全文:“过半数”
为维护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为维护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
第一 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 第一 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章第 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章第 《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一条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
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其 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五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第五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 126 号(永安国富大厦)14-15
条 10-11 层、16-17 层,邮政编码:310016。 条 层,邮政编码:310016。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条 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条款 原条款内容 条款 新条款内容
编号 编号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第十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条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第十 公司、股东、公司党组织(纪律检查组织)班子成员、董事、监 第十 东、公司党组织(纪律检查组织)班子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条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一条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第十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一条 秘书、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二条 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
第二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一切为了客户,一切为了发展”为经营理 第二 公司的愿景是成为行业领先、独具特色的“衍生品投行”,使命是“金
章第 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价值观,以合法合规、稳健经营为根 章第 融向善,期货向实”,核心价值观是“守正、求新、人本、生态”,
十三 本,以不断创新、追求卓越为动力,致力于实现客户、股东、社 十四 经营宗旨是“客户好,永安好;好永安,好客户”,致力于实现客户、
条 会、员工价值最大化,促进期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 股东、员工、社会价值最大化,促进期货行业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第三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第三
章第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章第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一节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一节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第十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六条 七条

条款 原条款内容 条款 新条款内容
编号 编号
第十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 1 第十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七条 元。 八条
公司系于2012年9月29日由“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系于 2012 年 9 月 29 日由“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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